交通运输部发布了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,提升培训质量,从源头上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。
一、 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
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,驾驶培训行业规模不断扩大,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、新挑战。部分培训机构存在重应试、轻素质,培训过程不规范,学时造假,使用不合规车辆、场地和教练员等问题,影响了驾驶培训质量,埋下了安全隐患。原《规定》自2016年施行以来,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行业发展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需要。
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: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培训质量监管,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;优化营商环境,简化审批流程,激发市场活力;突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养,推动驾驶员培训从“应试教育”向“素质教育”转变。
二、 核心内容与亮点解读
- 强化培训过程与质量管控:
- 严格学时管理:征求意见稿强调培训学时管理的严肃性,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按规定完成大纲要求的培训内容和学时,并实时、准确地将培训记录上传至监管平台,利用技术手段防范和打击学时造假行为。
- 规范教学行为:明确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有离岗、使用手机从事与教学无关活动等行为,确保学员得到全程有效指导。
- 完善结业考核:要求培训机构建立学员结业考核制度,对学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素养进行综合评估,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《结业证书》。这有助于倒逼培训质量提升。
- 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:
- 进一步细化了培训机构在安全管理、教学设施设备维护、教练员管理、学员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责任。要求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并对培训过程的安全和质量负总责。
- 明确培训机构应公示收费项目、标准、教练员信息、投诉渠道等,保障学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- 优化准入与备案管理:
- 简化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,对部分事项推行备案管理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符合“放管服”改革方向。
-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动态监管,确保“放得开、管得住”。
- 突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培养:
- 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、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、应急处置能力等贯穿于培训全过程,强调防御性驾驶技术的传授。
- 鼓励采用模拟器、多媒体等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,丰富教学形式,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。
-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与管理:
- 对教练员的资格条件、教学行为规范、继续教育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。
- 强调教练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,要求其不仅传授驾驶技能,更要成为安全文明行车理念的传播者。
三、 潜在影响与展望
《征求意见稿》的发布,标志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将朝着更加标准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的方向迈进。对于正规、优质的培训机构而言,新规将营造更加公平、健康的市场环境,有利于其长远发展。对于学员来说,意味着有望获得更扎实、更全面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教育,受益终生。
新规的有效落地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、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。如何确保学时监管系统全国联网互通、数据真实可靠,如何有效督导遍布城乡的培训机构落实各项要求,仍是需要持续关注的课题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,体现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。社会各界的反馈和建议,将有助于使最终出台的规定更加完善、更具可操作性。可以预见,随着新规的正式实施,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健全,为培养更多合格的、具有高度安全社会责任感的驾驶员,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。